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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报系统即将关闭!请尽快完善2023年度建筑业企业(含市政类)综合考评系统申报数据!

时间:2024-03-12 10:06:58 稿件来源:苏州住建

  根据市住建局印发《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(含市政类)综合考评的通知》(苏建函建〔2024〕66号),2023年度综合考评系统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15日,截至目前,仍有部分企业未完成系统内信息数据填报及相应授权申报工作,请各有关企业及时登录系统确认申报信息完整性、有效性

  综合考评申报注意事项

  01

  考评对象

 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具备施工总承包资质、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。‍

  02

  考评方式

  对照《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办法》考评内容及标准,通过“苏州市建筑业企业综合管理系统”对企业相关考评数据自动抓取并量化评分,按得分高低排名,排名先后顺序作为企业年度综合考评(A、B、C、D等级)的依据。‍

  03

  截止日期

  所有参加综合考评的建筑施工企业,请于2023年3月15日前在“综合管理系统”内确认考评类别并申报;逾期申报将影响企业考评结果!‍

  04

  后期工作

  综合考评初步结果会在市住建局官网公示,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企业可以在公示期内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。‍

  05

  重要提醒

  1.【重点关注】企业自行统计并填报2022年度、2023年度相关税额数据,根据参评专业类别完成税额分配占比及相关授权申请工作,具体要求及纳税申报截止时间详见系统提示。

  2.对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其他资质的施工企业,可分别参加市政、非市政(房建或专业承包)两个类别的综合考评,获得对应的考评等级且并列显示在信用手册中。针对同时参加市政和非市政考评的企业,可根据自身专业类别对纳税总额进行分配填报。

  3.未参加综合考评无考评结果的本地企业,除首次申领,原则上不得领取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。‍

  06

  咨询电话

  市政类企业:65113992、69152508

  非市政类企业:65237809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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