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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城城市更新试点项目拿到“通行证”

时间:2021-10-15 09:10:39 稿件来源:苏州规划、苏州姑苏发布

  近日,瓣莲巷30号、富郎中巷7/7-1号、富郎中30/34号等3个城市更新试点项目率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。本次试点项目的顺利实践,将原有保护修缮模式延伸至真正的功能活化,对推进古城保护更新发展,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具有重大意义。

  瓣莲巷30号

(效果图)

  该项目位于古城32号街坊瓣莲巷,用地面积为374.6平方米,更新改造后业态为商业,总建筑面积为414.28平方米。

  富郎中巷7/7-1号

(效果图)

  该项目位于古城32号街坊富郎中巷,用地面积为633.3平方米,更新改造后业态为商业,总建筑面积为655.03平方米。

  富郎中巷30/34号

(效果图)

  富郎中巷30号用地面积为127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为173.75平方米;富郎中巷34号用地面积为225.3平方米,总建筑面积为229.98平方米,更新改造后业态均为居住。

  古城保护示范工程(平江片区)和古城32号街坊是保护区、姑苏区实施成片保护的重点片区,区域内古城风貌特色明显,拥有大量的控文保建筑和传统民居,但由于房屋年代久远,房屋破损严重。近年来,国资平台已收储搬迁一定数量的传统民居,但受限于产权性质和土地政策,只能对建筑进行保护修缮,在具体活化利用层面仍面临不少堵点。

  作为全国首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,如何在保护修缮的同时,做好对传统民居的开发利用,注重传承与活化并举,一直是保护区、姑苏区古城保护与发展的重要课题。

  今年上半年,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支持下,《姑苏区城市更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》出台,在原有规划审批、土地供应、办理不动产权证等政策方面进行了创新突破,探索建立了灵活、便捷、高效的新运行机制,并在古城保护示范工程(平江片区)和古城32号街坊共选取了12个传统民居纳入城市更新试点项目。

  本次试点以区一级操作为主,保护区、姑苏区成立古城保护更新利用领导小组,试点项目从立项起,规划审批、施工、后期监管等均由保护区、姑苏区负责。市资规部门负责在用地政策以及不动产权登记等方面提供支持。在项目推进过程中,市区协作,开拓创新,积极探索解决路径中的难点与堵点。

  为落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求,统筹兼顾古城风貌和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利用,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试点项目,保护区、姑苏区还制定了《保护区、姑苏区古城保护更新一年冲刺行动计划》,计划到2021年12月前推动8个城市更新试点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;2022年2月前推动剩余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启动前期手续;2022年6月前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试点手续、施工、招商等工作;2022年10月前完成顾家花园13号等3个EPC项目修缮,加快城市更新试点项目施工、招商工作。

  下一步,保护区、姑苏区将紧紧围绕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“1+11”方案和古城保护更新一年冲刺行动计划,推进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尽快取得实效,通过重点打造一批精品项目,在保留住古城文化底蕴的同时,真正将新的产业、业态和功能引进来,让传统民居活起来,推动古城复兴、文化传承、特色发展。以点带面,形成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做法,为全面开展古城保护与城市更新奠定基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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