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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控制规划调整》规划公示
《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控制规划调整》规划公示
一、调整原因
为更好地统筹近期项目建设、推进土地上市计划、完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等实际建设需求,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局部道路、水系、用地布局、地块指标进行优化调整。
二、调整范围
本次控规调整为包含两个范围:
一是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区域即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(东至苏嘉杭高速—仪塔路—同津大道、南至云龙大道—仁牛湾路、北至苏州绕城高速、西至开发区边界)总面积48.37平方公里;
二是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部区域即控制规划范围(东至湖北路—邱屯路—同里湿地公园、西至枫津河—苏嘉杭高速—同津大道—花园路、南北至开发区边界)总面积64.20平方公里。
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涉及调整包括SL-KF-01、SL-KF-02、SL-KF-03、SL-KF-04、SL-KF-06五个单元,控制规划范围内涉及调整包括SL-KF-08、SL-KF-10、SL-KF-11、SL-KF-12、SL-KF-13、SL-KF-14、SL-KF-16七个单元。
三、调整内容
规划延续原控规的用地功能结构,通过必要性、合理性、可行性分析研究,主要针对部分道路、用地布局及地块指标进行调整:
1、道路调整:主要依据现状道路红线对部分道路线型、红线宽度进行调整,进一步优化开发区路网体系。
2、用地调整:对部分地块用地性质、用地边界进行适当调整,同时明确地块控制指标。主要涉及部分工业用地、居住用地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,同时结合水系专项规划对部分水域边界进行调整。
3、地块指标调整:针对部分用地范围及性质不变的地块,对其容积率、建筑退线等地块控制指标进行合理调整。
具体如下:
8单元原规划
8单元规划调整
11单元原规划
11单元规划调整
16单元原规划
16单元规划调整
36单元原规划
36单元规划调整
124单元原规划
124单元规划调整
1014单元原规划
1014单元规划调整
1213单元原规划
1213单元规划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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